2006年11月1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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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航机长跳槽案庭外和解
新东家支付574万培训补偿费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萧法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浙江国航机长跳槽案有了新进展。机长马建忠、黎威风、贺庆田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自行达成庭外和解协议。11月15日,双方分别向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和反诉。
  今年6月28日、7月25日,马建忠和黎威风、贺庆田因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萧山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浙江国航支付相应的待遇补贴共计300多万元,同时要求确认其与浙江国航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法院立案后,浙江国航随即提起反诉,要求他们赔偿培训等费用达1000多万元。8月28日、9月29日,萧山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休庭后,浙江国航与3位机长进行了协商。据悉,11月13日,浙江国航和马建忠、黎威风、贺庆田以及第三方某航空有限公司达成《飞行员流动补偿协议》。协议中商定,3位机长的新东家即第三方某航空有限公司向浙江国航支付共计574万元培训补偿费。同时,3位机长在今年10月31日与浙江国航解除劳动合同。11月15日,双方分别向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和反诉。当日,法院裁定准许双方分别撤回起诉和反诉。
  另外,钟建峰与浙江国航的劳动合同纠纷早前已庭外和解。王键与浙江国航的相关纠纷也正在积极磋商解决之中。